上证指数
(000001)
- 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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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额
- --
- 涨跌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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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涨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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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指数于1992年2月21日,增设上证A股指数与上证B股指数,1993年6月1日,又增设了上证分类指数,即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地产业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业类指数、以反映不同行业股票的各自走势。
上证指数的样本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
上证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相背离。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市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上证指数的计算
1、计算公式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计算
报告期指数 = 报告期[[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 × 1000
其中,调整市值 = ∑(市价×调整股本数),基日成份股的调整市值亦称为除数,调整股本数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对成份股股本进行调整。根据国际惯例和专家委员会意见,上证成份指数的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 )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流通比例(%) | ≤10 | (10,20] | (20,30] | (30,40] | (40,50] | (50,60] | (60,70] | (70,80] | >80 |
加权比例(%) | 流通比例 | 20 | 30 | 40 | 50 | 60 | 70 | 80 |
2. 指数的实时计算,
上证指数系列均为“实时逐笔”计算。
具体做法是,在每一交易日集合竞价结束后,用集合竞价产生的股票开盘价(无成交者取昨收盘价)计算开盘指数,以后每有一笔新的成交,就重新计算一次指数,直至收盘,实时向外发布。其中各成份股的计算价位(X)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若当日没有成交,则 X =前日收盘价
若当日有成交,则 X =最新成交价
指数的修正
1. 修正公式
上证指数系列均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
当成份股名单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或成份股的市值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性。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的市值 / 原 除 数 = 修正后的市值 / 新除数
其中,修正后的市值 = 修正前的市值 + 新增(减)市值;
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即修正后的除数,又称新基期),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2. 需要修正的几种情况
新上市--凡有成份股新上市,上市后第一个交易日计入指数(上证180指数除外)。
除息--凡有成份股除息(分红派息),指数不予修正,任其自然回落。
除权--凡有成份股送股或配股,在成份股的除权基准日前修正指数。修正后市值 = 除权报价×除权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除权股票)。
汇率变动--每一交易周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日人民币兑美元的中间价修正指数。
停牌--当某一成份股在交易时间内突然停牌,取其最后成交价计算即时指数,直至收盘。
暂停交易--当某一成份股暂停交易时,不作任何调整,用该股票暂停交易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直接计算指数。若停牌时间超过两日以上,则予以撤权,待其复牌后再予复权。
摘牌--凡有成份股摘牌(终止交易),在其摘牌日前进行指数修正。
股本变动--凡有成份股发生其他股本变动(如内部职工股上市引起的流通股本增加等),在成份股的股本变动日前修正指数。
修正后市值 = 收盘价×调整后的股本数+修正前市值(不含变动股票)。
停市--A股或B股部分停市时,指数照常计算;A股与B股全部停市时,指数停止计算。